地鐵宜賣掉昂坪纜車
施永青 (am730 C觀點 06.15.2006)
昨文指政府用公帑來建昂坪纜車,有讀者提醒我,現在昂坪纜車屬地鐵公司所有,地鐵乃上市公司,裡面有私人小股東,地鐵公司的錢不能算作公帑。
讀者的話不無道理,但昨文談論的纜車公司的緣起,當年地鐵公司還未上市,還是由政府全資擁有;即使今天,政府亦是地鐵公司最大的股東。因此,說昂坪纜車有公營企業天生的缺點並不為過。現在地鐵公司公中有私,公私利益混亂不清,反不是一個最好的組合。
政府當初決定把昂坪纜車撥歸地鐵,而不是成立一間獨立的公司去擁有及營運,可能是因為政府早已知道昂坪纜車根本沒可能自負盈虧,如果帳目獨立,一旦虧損嚴重,市民就會歸咎當初拍板官員的決策錯誤;現在歸地鐵所有,纜車的虧損就可以隱藏在地鐵的盈利之中,若不是今次車廂高空下墜事件,社會不一定會去關注,昂坪纜車是否值得存在。
地鐵公司吃下昂坪纜車這隻死貓,應該並非出於自願,而是政府「大石壓死蟹」。地鐵的管理層心知這會是一項負資產,從一開始就缺乏勇於承擔的決心。管理人員不會反對地鐵出錢,因為錢不是他們的,但管理人員怕在營運時出問題,被市民追究。所以不肯直接參與昂坪纜車的管理,轉為從澳洲聘請獨立的公司管理。這樣隔一隔,責任就可以不用直接追究上來,帶著這種不想負責的心態,昂坪纜車的營運怎會不出問題。
早幾天,昂坪纜車才公布乘客量提前達標,還慶祝一番;我很想知道,這個乘客量的目標是以甚麼基準訂出來的,是否達標即代表已可自負盈虧?如果還相差很遠,即又有甚麼值得慶祝?這些都是公營機構的營運特色,私營機構的老闆就不會這樣做。
現時,各政黨、傳媒都在追究車廂下墜的責任,但追究的方式極簡單化,就是要搞「人頭落地」,這樣真可以解決問題嗎?我就不敢苟同。我認為最徹底的解決辦法,是把昂坪纜車賣掉,由私人公司接手去營運。
如果一開始就招標找私人公司興建及營運昂坪纜車,不一定有私人公司肯承接;但現在硬件已經建成,只要地鐵公司肯不計成本,按市值出售,不一定沒有私人公司肯接手。這樣政府與地鐵公司就不用搞甚麼意外檢討了。
私人公司要接一盤生意,一定會精心研究,不會只搞向公眾交代的官樣文章。他們自然會研究昂坪纜車營運時一切可能出現的問題,包括風速與車速的關係,原先設計是否需要改進,以及需要花費多少錢去維修及監管才能保障運作安全。如果在不設底價的情況下,也沒有私人公司肯接,即代表昂坪纜車沒有獨立可行性,那就把它關閉算數;因為這樣拖下去,不但會不斷虧損,而且可能繼續意外頻生,對誰也沒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