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界解困 爭「配對補助金」

王宜威 – 獅子山學會副行政總監 (09.06.2007)

社工上街,爭取同工同酬,也要求檢討一筆過撥款機制。社工為自身謀求最大利益,乃人之常情,難言對錯黑白,而社工薪酬高低,也是主觀的問題,再爭論一萬年也沒有結果;至於撥款機制,則更值得客觀辨論,而且放得宏觀一點看,更可以從中見到香港社會福利服務的結構性問題。 

社會福利作為公共政策範疇,無可避免地觸及到資源分配的問題;資源分配的討論,除了「多」與「少」這種重量不重質的二元劃分對比之外,更重要的連串問題是︰誰的錢?交到甚麼人的手上?如何用?用在甚麼受助人之上?

無論是否社福界中人都會認同,社會福利政策的大前提,是在有限的資源下,盡量幫助有需要的人。不過,在政策的執行層面,卻被簡化成︰市民的錢,共產到政府庫房,然後轉交社工服務有需要的人。可是,這個簡化的答案,背後卻衍生出更多的問題,例如︰政府對社福機構的撥款,怎樣的標準才算合理呢?如何去確保資源會用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又如何確保資源不會被浪費呢?

2000年10月,政府推出一筆過撥款,原意是讓非政府的社福機構,在運用資源方面有更大的自主度。可是,在政策設計上,一筆過撥款卻以所謂的基準,按照社福機構服務對象群,推斷所需的人手及應有資歷,計算出撥款額。矛盾在於,一方面政府按社福機構的人力需求進行計劃經濟式撥款;另一方面,社福機構的管理層卻有自由度去令薪金水平。所以,非政府前線社工埋怨收入給政府社工比下去,也不是空穴在風。 

從資源分配的角度看,一筆過撥款其實也算是一種失衡,至少它並不能確保資源用在最有需要的人身上。現在既然說要檢討有關機制,那倒不如跳出框框,想想如何去最有效地確保社福資源落入真正有需要的人手上同時,也增加社福界可運用的資源。其中一個可行的機制,是改以配對補助金 (Matching Grants)的方式來向社福機構撥款。簡而言之,就是社福機構籌募得到每分毫的捐款,政府便給予等額的資助。 

這個制度好處有三︰

  1. 鼓勵社福機構在籌款的同時,也向大眾剖析弱勢社群的處境,而在透過市民的參與,增加社群之間的了解,減少歧視;
  2. 透過各方的互動,找出香港人最關心的社會問題;
  3. 讓社福機構向捐款人問責,增加其運作透明,也獎勵辦得成功的機構,令資源得到有效發揮。

事實上,香港社福資源被政府壟斷,只不過是近三十年間發生的事。往昔的香港,更貧困,教會及各種公民組織如保良局及東華三院,負起了慈善的功能。時至今日,香港人的慈善心其實仍有增無減。單以04年南亞海嘯那次香港人的捐款和投入,以及香港人一直以來對各個國際性慈善組織的支持,足見我們具備豐富的同情心。

只不過是本地社福界,除了極少數如平安鐘等已走上了民營化之路,其他的都忘記了去學習如何跟市民溝通,甚至乎連他們也墮入了謎思,誤以為沒有政府的資助社福界便沒有明天,這絕對是非常可惜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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