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貧苦長者 改綜援勝增生果金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2007-12-17
P33  |  經濟.企管  |  獅子山學會  |  By 黃健明

 

香港經濟增長理想,政府收入水漲船高,今年財政盈餘預料可達七百億港元。如何在庫房「水浸」的情況下還富於民,自然成為市民和各政黨的焦點。其中,多個團體和過百名長者便於上周發起遊行,要求政府把俗稱生果金的高齡津貼增加至一千元;悲慟之處,或以跪地懇求、或以「打小人」洩忿。立法會中的各政黨亦罕有地立場一致,於福利事務委員會通過動議,要求政府增加生果金。 

 經濟增長、通脹重臨,政府在財政盈餘大增之時,增加投放於社會福利的資源幫助有需要人士,絕對可以理解。事實上,壓力團體及各政黨也莫不以部分長者的艱苦生活情況,作為爭取增加生果金的理由。問題在於,現行的生果金制度是否能夠有效地把寶貴的公帑資源分配到有需要的長者手中?

資源應集中貧苦長者

  生果金制度於一九七三年開始實施,其中可分為普通高齡津貼及高額高齡津貼。普通高齡津貼適用於符合資產限制的六十五至六十九歲長者,現在金額為六百二十五元;高額高齡津貼則是所有七十歲或以上的長者均可無條件領取,金額約為七百元。

  根據社會福利署截至今年十一月的統計數字,全港領取生果金的四十七萬名長者當中,超過八成是領取並無資產限制的高額高齡津貼。由此可見,政府每年近四十億元的生果金開支中,大部分是以一個不論貧富、雨露均沾的高額高齡津貼方式派發,實在難以知道當中有多少能交到真正有需要的長者手中。在如此情況下,為求博取最多長者的掌聲,斷然再把十七億元的公帑用於增加生果金、而不是把有關資源集中投放在貧苦長者身上,顯然不是一個理想的福利政策。

  其實觀乎現在兩類高齡津貼的金額每月只為數百元,政策原意明顯是敬老意義多於實質援助,因此亦不應視為保障貧苦長者生活的「正常渠道」。要把有限的公帑集中援助貧苦長者,無可避免須要對受助人的收入及資產有所限制,以資識別。因此,現行的綜援制度顯然較為可取。

  當然,長者可能已屆退休之年,難有機會再賺取收入,資產限制因而可以較為寬鬆,其水平可另作討論,惟資產限制仍為一個不可缺少的條件。市民及受助者均必須明白,資產限制用意並不在於標籤、歧視有需要人士,而是有效運用有限資源救助貧苦的方法。

資助制度比金額重要

  生果金制度,清楚反映要使福利政策的對象受惠,資助制度可能較資助金額更為重要;就像幫助有需要的長者,假如只是簡單地增加資助金額、一刀切地調升生果金,卻忽視生果金制度分配津貼的模式,效果必然有限。

  正因如此,我們在討論教育、醫療等其他福利政策時,同樣不應只把焦點放於延長免費教育至十二年、推行強制性醫療供款等直接或間接增加資助資源的措施。

  相反,我們更應該反思現行的資助制度、直接以公帑提供服務或資助服務提供者,是否能夠使資源更有效用於學生或病人身上,使其受惠?抑或從過去一段資助愈升、服務質素愈降的歷史之中。我們應該明白在現行制度的缺陷下,更多的資源也只會因為營運缺乏效率、市場競爭不足而白白流走,從而使我們更加認真考慮如學券制這種直接資助服務對象、引入市場競爭的資助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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