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時立法職場文革

李兆富- 壹週刊 (另壹角度, A010, 04/11/2010)

最低工資立法通過後,工會、政客和八十後的狂熱分子,開過了祝捷會,旋即計劃再下一城。先是近來越來越多的文宣,塑造香港人工時過長的共識,然後製造非要工時立法不可的既定事實。受了這麼的丁點壓力,留守政府的特首曾蔭權,自然將這重要的任務,交給剛剛完成最低工資立法,又自我感覺良好的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

 

張建宗都覺得工時立法是德政嗎?還是政府對這種粗暴的干預仍然有所保留?無論如何,這個政府雖然有行政主導之虛名,面對手持特首選委票的政壇惡霸,卻顯得像鵪鶉一樣膽怯;明知有害無益的惡法,連說不的勇氣都沒有。或許,今天香港落得如此下場,我們只好怪那先天有缺陷的政制設計吧。

不過,政客的如意算盤也計算得盡。 今天將議題炒熱,兩年不到便是特首選舉年,如無意外便可以迫使下任特首承諾,在任期內立法。再者,最低工資,只影響幾萬名低收入工人。強制工時立法,卻是全香港三百幾萬打工仔女都受影響,打擊面夠闊,可以用來做跨階層政綱的焦點。

概括來說,有兩種人支持工時立法,背後也有兩種不同動機。第一種是每月支薪的辦公室白領,他們只希望準時下班;另一種便是各行各業的時薪制前線勞工,他們想透過工時立法,得到加班的額外補水,賺多一點。

打工仔的良好願望、動機無可厚非。可惜,客觀上聘用同一個人,做同一件事,僱主也只會出同一個價錢。其實,外國的政客一早知道,強制工時立法只會造成三個人做兩份工的神奇效果,數字上減低失業率。而且三個人分攤了兩份工作,每個人得到的工資,只會是以前一份完整工作的66.6%。試問誰會不想要整份工作的收入?結果,以前只有兩個工人默默耕耘;工時立法之後,便有三個工人一起爭取加薪;當然,工會領袖也多了機會在電視上力數資本家的醜惡呢!

白領或許可以因為工時立法準時下班。不過,企業為了避免任何可能鬧勞資糾紛的機會,理應禁止員工在沒有批准的情況下加班工作,甚至應該禁止員工私自將工作帶回家完成。結果,只有那些能在工時之內完成工作的人,才可能贏出這場殘酷的淘汰賽。至於初出茅廬的新手,對不起,辦公時間內也沒有空間讓你慢慢去學新東西,也沒有人有時間教他們。事實上,在這個通訊技術充分成熟的年代,像程式編寫、文件起草、賬目核對、設計等,可以乾脆外判到香港以外的地方。試問在這種環境之下,香港社會又怎可能有向上的流動性呢?長遠而言,香港的商業服務行業又怎會有競爭力?

毫無疑問,香港人確實是工時長。不過,工時長又為什麼一定不好呢?有前途的工作,有哪一份不是工時長又壓力大?強制工時立法,又有誰夠膽說不是香港職場的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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