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永青- am730 (C觀點,M04, 01/12/2010)
(鳴謝施永青先生予以轉載)
審計署揭露直資學校財政管理失當,社會驚覺連教會辦的名校也有「斂財」行為,輿論為之譁然。不過,批評的矛頭似乎指向教育當局,多過指向學校的管理人員。好像若非教育當局指引不清,監管不力,直資學校應該不會弄成這個樣子。
然而,我們是否真的想教育局進一步收緊政策,對學校的營運方式作微觀介入呢?過去,輿論不是一直都在批評教育當局管得太多,管得太死嗎?為甚麼今次竟180度大轉彎?難道我們真的想增加教育局的「牙力」,以後可以放膽擇校而噬?
其實,事事按照審計署的標準去做,只會連累教師擔當更多的行政工作,經常要填表寫報告,以致連該花在學生身上的寶貴時間也被剝削掉。這可不是學生之福。
審計署所看到的只是學校的帳目;看到的是量,不是質。我們在看直資學校的問題時,其實不應這樣表面化與數量化。要了解一間學校的教學質量,最好是看學校的教師與家長對學生學業進度的評估,這些都不是在學校的帳目裏看得出來的。用審計署的報告去否定直資學校的成績,會否把問題簡單化了。
審計署的報告顯示:有直資學校的校長用學校的錢買了樓;但實質上校長只是扮演信託人的角色,用自己的名義買樓作教師宿舍,並非為了謀取私利,而且已獲校董會認可;社會又何需小題大做。此外,雖有直資學校利用儲備去買股票,但這種行為很多大學都有做。在存款入銀行幾乎零息,而貨幣又不斷貶值的情況下,學校的管理人員為了學校的儲備不致被蒸發,作點保值投資,我不覺得有何不妥,只要管理人員沒有藉此謀取私利就是了。
香港自七十年代推行免費教育以來,私立學校的生存空間已愈來愈小。為了爭取政府買位,私立學校已不得不一再向教育局的監管要求退讓,放棄了自己傳統的自主營運模式。這種情況已令香港的學校制度過度千篇一律,無法滿足社會發展多元化的需要。直資學校的概念,就是在這種大環境下誕生的,目的就是要令香港的學校體制可更趨多元化,令辦學團體有更大的靈活性,可以作更多的創新與嘗試,使家長有更多的選擇。
現在,直資學校出了一些非原則性的問題,我們不應連直資學校的大方向也懷疑起來。我寧願社會賦予直資學校更多的自主空間,讓直資學校在資源調配、員工招聘、課程設計,釐定收生標準及收費方面,都有更大的彈性。
審計署將來要去查數的話,只需查看直資學校的學生,每人所獲的公帑資助,是否超過其他學校的學生。如果沒有,政府就不用去理會直資學校把額外收來的學費用在甚麼地方。學校向交學費的家長有所交代就是了。家長如覺得付非所值,大可以把子女送去其他非直資學校。只要這條渠道沒被淤塞,政府的責任就算完成。這樣,對香港的教育發展可能更有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