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腐化和潛規則
李兆富- 壹週刊 (另壹角度, A006, 16/12/2010)
當一個人的官位越來越高,年紀也越來越大,離開政府的死線也越來越真實,午夜夢迴時想到自己離開政府之後的生活,也只不過是人性,沒有什麼道德不道德。不過,究竟梁展文在離開政府前幾年,心中如何盤算,只有上帝和他知道。其他人對梁展文的評價,也只可以基於客觀的事實推論。
可是事實擺在眼前,梁展文在擔任屋宇署署長及建築事務監督期間,曾不顧地政總署的反對,行使酌情權批准地產商恒基兆業以地面興建公共交通總站,換取五倍豁免樓面面積,而且不用補付十足地價。梁展文離開政府之前的三年,更先後處理紅灣半島,以及新世界中心放寬建築高度的申請,都惹來非議。
平情而論,做官的行使酌情權,是家常便飯,不一定代表每次都有人以權謀私。當然,我也不會一口咬定,當時有權在手的梁展文,予人方便時,老早便盤算好他朝可以得到什麼回報。 問題核心,在於梁展文處理上述事件的時候,究竟有否以香港人的最終利益為大前提?主觀價值定義固然因人而異,可是當官員根據個人判斷來行使公權力,這些權力不是這些官員擁有的,公眾絕對有權過問這些官員的決定。可惜梁展文來來去去都以符合規章為由,逃避回應他在行使各種酌情權時的準則是什麼。公眾也無法用客觀的事實來判斷以權謀私的指責是否成立。
立法會調查梁展文事件專責委員會發表報告書之後,輿論其中一個焦點,放在收緊高官離職後的就業限制。代表高級公務員協會主席蘇平治隨即公開表示,再收緊限制,只會對現在的高官不公平。言下之意,清楚不過:公務員也是凡人,也有搵錢的人權。
錙銖必較的生意人,為什麼會無端開一個什麼閒位,來供奉一個心態上早已退休,無心戀戰的公務員?還是公務員的工作能力真的特別強?可是,真正的人才,巨賈又怎不會老早便羅致旗下?還是,退休公務員加入財團,可以是對其他仍然在政府工作的高級公務員作示範作用?其實,做官的只要在任內行事規規矩矩,不破壞潛規則,其實不用對什麼人輸送利益,利益關係卻盡在不言中,對嗎?
我不是在挑釁公務員和市民之間的矛盾。可是,我真的希望各位讀者都可以重新認識我們身處的世界。一直以來香港的填鴨式教育文化,都以洗腦式的手段要我們相信,高薪是養廉,長俸是為了讓公務員永遠效忠社會利益。對不起,除非我們自欺欺人,認為公務員都是用特殊材料做出來,否則,社會就透過制度來確保公權不會用來謀私。一般輿論和政客,都將精力放在如何防止謀私。對不起,千古以來的事例都說明, 違反人性自利的制約,只會是好人的枷鎖,對壞人卻絲毫阻嚇作用都沒有。只有制約權力,才可以根治腐化,防止好人變壞。可惜,沉迷於權力的政客,不會明白這個道理,他們一邊大罵官商勾結,另一邊又賦權予官員去進行勾結,這才是政治最悲哀之處。
(李兆富- 時事財經評論員,自由市場智庫獅子山學會創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