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當頭 : 小不一定是美

蘋果日報 (財經要聞B14, 2012.11.28)

 

美國黑色星期五,人流升,消費增長跌。原來,除了各大零售商提早開售,網上購物也搶了不少生意。

正當大零售商都被網上購物搶生意,美國的政治演員也趁機抽水。上星期六,有個小生意星期六(Small Business
Saturday)。冇錯,搞政治,就是要劃清階級定位;從來扮演鋤強扶弱,都是政治演員最易投入的角色。

香港的政治演員和知識分子,也經常將小店掛在口邊;凡是大企業連鎖店,就非奸即盜,小店就是弱者,要保護。以大小來評定道德,絕對不智。大,未必是強權,小,亦不一定是弱者。生意的大小,本來,就有一定的經濟邏輯。

大家還記得Jack Welch嗎?當年,他做通用電器CEO的時候,只將企業裏可以在行頭做到數一數二的業務留下,其他全部沽出。結果,通用電器由1980年Jack Welch未做CEO之前,一年營業額268億美元,到2000年他卸任時的一年營業額1300億美元,廿年間翻了4.85倍;公司市值,由1980年的140億美元,到04年升至4100億美元。

 

要做到行業裏的最好

故事的教訓,又是甚麼?專注?對了一半。更重要是,做生意,就是要做到行業裏的最好。小店要是行頭裏的最好,就不是弱者。有好多行業,做大也沒有規模效益,想大也不可能。可是,在零售業,多數情況下,規模效應都非常明顯。

換句話講,零售商的營運越是有效率,就越有條件將價錢賣得平;貨量越大,跟供應商議價的能力也越大。當然,網上零售的規模效益就更加明顯。Amazon獨大,就是這個經濟現象的一個最佳例子。

回到小店,要競爭,一是賣的產品夠獨特,又或者服務特別好。如果純粹因為是小店就要保護,也不是幫他們,而是害了,讓他們不思進取。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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