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發夢,你付鈔!
信報 (經管智慧 B15, 2013.01.16)
有個問題,一直想不通:為什麼做人老闆,要付最低工資,但為人子女,卻無最低家用?左仔說,老闆和員工有僱傭關係,「有責任」養起員工,否則就要立法,迫老闆就範;若由政府援助基層,等於拿公帑補貼無良老闆。
問題是,父母和子女有血緣關係,論親疏,勝過僱傭關係,如果老闆「有責任」養起員工,子女更加「有責任」養起父母,對不對?
但現實是,從來只有最低工資,沒有最低家用,反而左仔建議全民退休保障,把供養父母的責任推給他人,這是什麼道理?
首選興趣不求實際
這個多年未解的疑團,最近讀報,解開了。新聞的標題是這樣的: 「九十後」低薪追夢,「六十後」出山助養。那個「九十後」是獨女,大學畢業,愛環保,希望以此為終身職業,但工作可遇不可求,畢業半年,還是兼職度日,月入數千,勉強夠自己食。「六十後」是其母,眼見「乖女」壯志未酬,惟有重投職場幫補家計,縱有肩膊痛,要長期針灸,也要頂硬上。
還有一個「八十後」,無獨有偶,又是獨子,大學畢業後繼續進修,打算讀到三十歲,最少拿個碩士才全職工作。我欣賞他夠坦白:「養到自己對父母已有交代,不希望為高一點收入而做『勞碌』工作,亦不想為父母放棄未來。」上述例子,只是冰山一角,現在好多後生仔,都好自我中心,找工作,首選興趣;被老闆罵幾句,馬上「劈炮」;收入不多,索性不給家用;遇有批評,就賴「地產霸權」,或反指對方思想落後,妄想養兒防老。總之千錯萬錯,都是社會的錯,自己發夢……呀,寫錯了,是追夢最緊要。父母病了?老了?
Who cares?
經濟學ABC,有demand 就有supply,有訴求,政客自然識做,例如張超雄,把全民退保講到好似一家便宜兩家着:「老人受惠,不等如年輕人不受惠,若子女現時每月給父母6000元生活費,將來雙親可領養老金,也可減輕子女財政支出。」說穿了,是我發夢……對不起,又寫錯了,是我追夢,你付鈔。
全民退保只是頭炮,左仔還有更「進步」的建議──公民收入,由新經濟基金的David Boyle 及Andrew Simms提出:政府不論年齡,不論貧富,一律派錢,金額固定,夠你基本生活。若想多個錢使,可以繼續工作,多勞多得,否則可以打風流工,甚或提早退休,多出來的時間,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作者希望,此舉可以「打破工作和收入的必然關係」。
不用說,一定歡迎,但錢從何來?作者建議加稅,或由中央銀行提供免息貸款。又一個疑團解開了!歐債危機之所以愈演愈烈,只因追夢的人太多,做事的人太少。
要有本事才可追夢
追夢有錯嗎?那要看你有無本事。理論上,追夢是人權,人人都可以,但現實上,追夢是特權,只有富家子女,或天賦異稟,才能全職追夢。其他人為了生活,只好妥協,要麼放棄夢想,疊埋心水做一條鹹魚,要麼臥薪嘗膽,先做好本分,待他日有機會(如事業有成),再實踐童年夢想。
有權利,也有義務,父母含辛茹苦,供書教學把你養大,現在你有毛有翼,就置父母於不理,還假借公義之名,鼓吹全民退保,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講得通嗎?
子女喜歡「低薪追夢」,父母樂於「出山助養」,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外人本來不宜置喙,但為社會好,有些話還是要說:包容不等於縱容,要適時放手,讓他們長大,過獨立生活。要長大,就要有「承擔」,這個「承擔」,除了對自己,還要對家人。
點解要供養父母?撇除孝道不論(跟他們講孝道,猶如對牛彈琴),子女遲早要接父母的棒,做一家之主,現在給點家用,就當係rehearsal。不要忘記,成家立室,除了錢,還要心態正確,一個任性慣的人,如何修身齊家?更遑論治國平天下!
古語有云: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無錯,但先決條件,是老吾老,連自己的父母都可以等閒視之,還好意思卸責他人?借用左仔的話,推行全民退保,等於拿公帑補貼不孝子孫。納稅人真命苦呀!
作者為獅子山學會政策研究員
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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