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整死中小企

爽報 (港聞V04, 2013.04.03)

 

「工會有乜唔妥?基本法唔係話香港人有結社集會自由咩?你哋唔通反對香港市民呢個基本人權?」

結社集會,當然係基本人權。不過,工會對自由呢個概念,有雙重標準。工會強調神聖崇高嘅「集體談判權」,其實正確的,係法定罷工地位,係剝削其他打工仔選擇「唔加入工會」嘅工作權利。

「加入工會,有首領代出頭,又唔怕俾人炒,點解唔人人都加入?」對工會信徒,認為打工仔事事都應該有選擇同自由,惟獨參加工會,就一定要「團結」。

團結,意思即係,所有人都要一致行動;從另一個角度睇,工人唔可以太勤力,亦冇得搏上位,呢的叫做又三十六,唔做又三十六。曾幾何時有好多人,就係知道呢套唔通,所以千辛萬苦游渡海泳來香港。新一代社會棟樑,又點會明白呢個道理?

再講,香港好多打工仔,其實都喺中小企工作。零碎嘅職場生態,其實不利大規模工會組織。所以,香港一直都唔係工會城市。

當剩低全部係大財團,工會階級鬥爭綱領先打得響。好多搞工會嘅社會棟樑,其實冇足夠智商去明白自己做緊嘅事,會有乜嘢結果。近年香港中小企空間越來越窄,社會棟樑一味條件反射賴地主加租,佢哋從來都冇認真睇過,工會主張嘅政策,例如強迫金、工資工時立法以及各種勞工規限等,點樣千刀萬剮將中小企逐一凌遲。

(工會政治知多的.二之二)

 

李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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