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英時代的富不與官爭
信報 (經管智慧 B15, 2013.05.15)
獅子山學會創辦人李兆富說,雍澄軒事件係典型「富不與官爭」的例子。當官的,當然不會承認這是玩針對,只不過是公事公辦。
長實拆售雍澄軒,強調超人投降的《蘋果日報》也說拆售經長實律師團隊反覆研究超過一年,既然如此,傳媒一向有「長實拆售雍澄軒是要令政府難堪」的說法,又能否成立?是分析也好、陰謀論也好,有些事情永遠不能證實,只可以心神領會。
所以我無意討論事件的對錯。反正,這只不過是證監與長實雙方對法律條文的不同解讀;理論上,不同的法律觀點,可以在法庭上解決。不過,實際上,長實要交易完成前在法庭解決這法律糾紛,時間卻不許可。所以,長實樓神趙國雄說「以和為貴」,與證監簽下城下之盟取消交易,可以理解。
正如前述,回歸十五年,香港是否已發展成「富不與官爭」的社會,要心神領會。不過,回歸前的香港,就是許多社會棟樑揮動龍獅旗懷念的港英年代,我夠膽寫包單,富不與官爭肯定是至理名言。
霍英東被迫賤賣星光行
當年,行政局內渣甸和滙豐大班是當然的非官守議員。港督與大班們不用在遊艇、私人飛機,喝着茅台見面,而是堂而皇之在港督府和粉嶺別墅議事;不過,英國人就是有本事,沒有傳媒會說這是官商勾結。
本地商人,背景紅一點的,像霍英東;發展尖沙咀星光行,推售時剛碰上六七年暴動。英國人講法治,當年又沒有證監會,當然無法阻霍氏拆售星光行;不過,根據《香港華資財團(1841-1997)》一書指出, 「當時左派與港府已勢成水火,由於霍氏一向親中的立場,星光行的出售及出租遭到意想不到的困難,有意租用星光行的客戶都受到香港電話公司的滋擾,言下之意是星光行的電話接駁可能遙遙無期,令星光行無法出租。
結果,霍英東只好以3600 萬港元的低價賤售給英資置地公司。
當時,香港騷動已接近尾聲,置地購入星光行後,在短時間內即將數百間辦公室成功租出,令霍氏遭受一次重大損失。」英國紳士有英資電話公司在手,不用證監廉署,也可以叫富商半生不死,又是「富不與官爭」的好例子。
親疏有別從來如此
有時候,富商吃政府的虧,又不用要去到鬥爭的地步,只是親疏有別而已。我有留意一下香港海岸線的變遷;英資的銀行、酒店,永遠擁有維港靚景。前面填海,也要起只三層高的停車場作緩衝,保護靚景,以免後來者不知好歹賣地蓋高樓破壞其風水。
前人的深思熟慮,使文華和滙豐的海景在香港變天後仍能保存,今天仍有黃皮膚的「環保分子」要保留停車場,正中下懷,不得不佩服英國人的遠見。
從前的六國酒店,華資擁有,位處海濱,是香港最高級的酒店之一,殖民地於七十年代初在前面填海不止,還要蓋一棟毫無美感可言的稅務大樓在前面把海景封死。所以,不要說鬥爭,就是跟政府不夠老友,也沒有運走。
長實取消雍澄軒交易,叫不少討厭地產霸權的人大拍手掌。然而,證監從此有例可援,不只管證券期貨,就是像杏花樓登報集資,到出售物業,官僚都可以指手畫腳,也許Securities & Futures 之後,還要加上Others 一字,才能為證監正名。不過,權力繼續膨脹後的證監,是否能更加保障投資者?還是一個警號,叫大家(特別是有錢人)最好好自為之?不同水平的人有不同的答案,還是心神領會吧。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
王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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