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舖付雙倍印花稅說得通?
am730 (C觀點 A12, 2013.06.20)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傳統上香港政府盡量不干預市場,偶爾出手亦是基於民生需要。因此,即使政府調控樓市,亦只會集中力量對付住宅市場,甚少涉足工商舖市場。商業行為就讓商家去自食其果算了。
這是香港政府一貫的原則,但最近這條界線已被打破,令很多外國商會也有點錯愕,紛紛要求政府重新檢討應否對正常的、不含炒賣性質的工商舖買賣也收雙倍印花稅。
加拿大的宏利保險,最近為了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在九龍灣買了一座價值45億的寫字樓,單單是印花稅就交了3.8億。他們覺得非常不值,因為他們以為這個交易對香港有利,應受到政府的鼓勵,而不是懲罰。
世上有不少地方,為了吸引國際企業來設立地區總部,都會提供很多稅務優惠,甚至會提供廉價土地,讓其自建寫字樓。這樣不但可以增加這個城市的國際商貿往來,提升它的國際地位,還可以為這個城市製造更多的就業機會,令經濟增長提速,對整個城市都有好處。
然而,自從政府對工商舖物業的買賣,都一律徵收雙倍印花稅之後,香港給海外的形象,變成香港不喜歡外來的資金,認為外來的資金在港購買物業,足以影響民生,故需要予以打擊,要他們付雙倍印花稅。這叫外資怎想來香港投資?﹗難怪香港的國際競爭力排名不斷下降了。
房地產市場是一個十分複雜的市場,歷來都不易調校,弄得不好,會造成嚴重的後遺症。但房地產市場又涉及很多人的利益,為此而發聲的人非常多。政府不可能順從所有人的意願,而必須堅守一些自己的原則,否則就會被民粹主義牽着鼻子走,落入萬劫不復的險境。
這幾年,香港社會已由重商變得仇商。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無商不奸;商人一定會用不當手段勾結政府,謀求特權,意圖壟斷,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因此,對商業行為必須予以一定的限制,才可以把它納入正軌。
在這類意見的主導下,商業活動的空間已愈來愈少。不但海外的資金不願來港,連本地的資金也在外流。近日就有不少資深的本地投資者,把錢拿去倫敦、紐約買寫字樓、買商舖。英、美政府對此都非常歡迎,一點不擔心這些外來資金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無可否認,近年香港市場上的工商舖買賣涉及很多投機行為,政府對這類行為進行一定的調控,市民可以理解,但不應該傷及無辜。因此,我不認為應該對所有的工商舖買賣都徵收雙倍印花稅,凡持有超過兩年的工商舖買家,不管是自用,還是收租,都應獲退回交多了的印花稅。這樣,香港的商業活動才可以恢復正常。堅持一竹篙打一船人,只會窒息商業活動,傷害香港的整體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