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愛
壹週刊 (壹擋專政 A010, 2013.07.25)
普選和民主,有一定的因果關係,但是將兩者畫上等號,就有如將性和愛混為一談,是有點野蠻。這樣講,在今時今日的香港,是有點政治不正確,還望各位暫且放下成見,花幾分鐘看罷全篇,再判斷我這樣講有沒有道理。
政治愛好者,對選舉最是樂此不疲。我參選過,過去十多年,在這個圈子穿花蝴蝶,身邊也有不少從政的朋友。每個政客,任期四年,連任與否,事業高潮或最終失落,肯定是在選舉的時候。當然,民主派中人,會將選舉說是神聖的一件事;但其實建制派反對簡單普選的政客,當中不乏選舉愛好者和高手;只不過因為各種禁忌,總是不敢坦白的去討論普選;一句「阿爺叫到」,統統噤若寒蟬。
當然,亦不排除有些想從政但又付不出真心的人,結果,付鈔了事。但根據一般的世俗道德標準,以錢來換取政治影響力,不合倫常;可是現實當中,沒有錢,沒有組織,很難在政治舞台取得一個席位。
事實上,近距離見識過選舉,就知道過程許多激蕩,但又有許多不可告人之事。
香港畸形的選舉制度,就有如性功能障礙,諱疾忌醫的人有之,想辦法解決問題的人有之。積極希望解決問題的人,總要鼓勵,不過以為解決了一個問題,便事事順利,卻似乎有點兒天真。爭取普選,就像性解放一樣,應該算是進步的表現吧。
毫無疑問,許多地方,有普選但不見得民主,而且愈是專制的國度,就愈是以人民掛帥。印象中,幾乎所有在國號裡有「人民」二字的社會,都是專制獨裁到不得了。少數人暴政,三歲細路都知道是不對;但多數人暴政,卻總是恨錯難返。
有沒有地方是有民主但沒有普選?很少,就像帕拉圖式的戀愛,很稀罕。
選舉與性的比喻,也許應該到此為止。
民主和愛,以及自由,是人人都會說的普世信念,不過確實地講出三個概念的定義,還是要有點哲學的思維。民主,有人定義成政權的和平更替。不過,以目的為本,民主的意義還是在於避免沒有權在手的人被欺壓。少數人剝削多數人,固然不對。但是如果民主的價值觀,是公平地對待每個人,以多數人意願凌駕少數人的個人決定,其實是沒有任何更高的道德價值。
說到底,民主與愛,都是希望人人都可以活出自己的生命。不過,正如愛搞得不好會變成溺愛,照顧者和被照顧者的關係變得病態;照顧者要以被照顧者的依賴,來肯定自己的存在。溺愛下的被照顧者,沒有了自我,一樣是沒有活出自我的生命。
說到底,有一樣普世價值,叫做自由。上帝讓人獲得自由,也讓人有得到救贖的機會,這就是愛。
自由,是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但每個人也要為自己的選擇承擔一切後果。自由,要信任別人,將別人視為跟自己對等的個人。民主和自由,本來是沒有牴觸,甚至應該說是相輔相成,重點是,不要讓愛,變成溺愛,阿門。
李兆富
時事財經評論員,自由市場智庫獅子山學會創會成員。作者Facebook專頁:http://www.facebook.com/Apple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