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選的獨裁者
(壹擋專政 A006, 2013.08.15)
去年特首選舉,泛民煞有介事地搞了幾場初選論壇。其中一個場合上,就公共房屋政策,我問了兩位泛民的候選人:「作為民主派,你是否贊成全民普選房委會,並將公共房屋的政策制定和執行監督,交由這個專責的民意代表機關去處理?」
我記得非常清楚,其中一位候選人斬釘截鐵地反對這個構想。他認為,只要特首和立法會是一人一票全民普選產生,所有問題都可以解決,應該亦必須由立法和行政集中處理。他提出,要是房委會也是全民普選產生,結果兩個同樣具民意認受的組織,在意見不一時,很難說要以誰的決定作依歸。現實是,特首也好,立法會議員也好,一人一票選出來,不代表這個人事事都關心,更不可能事事都了解。針對個別政策範疇的民意代表機關,在制定政策和監管執行上,肯定會比起一個事事都想管,但事事都管不了的立法會,來得更有效和仔細。當然,之前提及的那位泛民政客,觀念上跟絕大多數政治愛好者一樣,總覺得政府無所不能,只要駕馭了這部龐大的機器,則事事從心所欲。又或者,他們相信,選票有神奇功效,可以令凡人變成千手千耳千眼觀世音菩薩,有能力滿足每一個曾經投下神聖一票選民的需要。說得白一點,他們嚮往的其實只是一個關懷大眾又日理萬機的民選獨裁者。
基本法所謂的行政主導,設計的重點,就是將絕對的權力和決策的責任,交予一個叫做行政長官的角色;這個角色的每一個決定,原則上影響七百多萬人的生活,當中涉及的利益和誘惑之巨大,不難想像。就算假設這個角色由特殊材料構成,不會被權力腐化;但每個決定都如此沉重,每次都必然會有人高興有人愁,無論是否由普選產生,行政長官成功施政少不免要對反對聲音聽而不聞。沒有鐵石心腸,唯有看風駛 ;哪方民意聲浪夠大,就靠攏哪方。沒有原則的施政,行政混亂,政策相互矛盾,不在話下。更大的問題是,為了政治上積極進取的人,犧牲沉默者的權益,民粹政治變相鼓勵全民向政府施壓。與此同時,當社會漸漸形成共識,認為不去發聲不去爭取,被政府遺忘事小,被政府犧牲來滿足民粹訴求才是最可怕。如是者,社會事事變得政治上綱上線,矛盾愈趨激化。有沒有普選,都不會改善政治矛盾問題。千錯萬錯,只怪權力和決策太集中。爭取民主,理應是為了更有效和緊貼社會訴求的施政。可惜,當普選和民主被簡化成同一件事,民主也被矮化成少數服從多數。如果說少數服從多數等於有效施政,也難怪香港有那麼多人恐懼民主了。民選的獨裁者,又有權又站在道德高地,誰不想當,但又比純粹的獨裁者更可怕。泛民要是貨真價實,除了爭取普選立法會和行政長官,更應該還香港人一個真正的民主運動,將過分集中的權力分散和下放,賦權予貼近基層的民意代表機構。
李兆富
時事財經評論員,自由市場智庫獅子山學會創會成員。作者Facebook專頁:http://www.facebook.com/AppleSi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