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當頭:加盟也有法?
蘋果日報 (財經要聞 B10, 2013.09.17)
對那些7-Eleven的加盟商,我是深表同情的。昨日見到新聞說,有連鎖店的加盟商說抵受不了財團的欺壓,說分成太重,要請工黨出手;當然,政治演員的標準答案,當然離不開立法、監管,以及說資本主義欺人太甚。
對,朝七晚十一,多辛苦!對!哪個創業的人,不辛苦?許多人以為加入這些特許加盟,就當自己是小老闆。對不起,就讓我在這個小小的專欄,告訊你甚麼是資本主義?
你有自由去決定自己怎樣營運這盤生意?如果沒有,你算甚麼老闆?你知道做老闆代表甚麼嗎?風險你要去負,可是利潤呢?噢,那些搞專利加盟的財團欺人太甚了,對不對?我舉腳贊成你們去自立門戶,起來反抗。也只有當你們嘗試自立門戶,我們才知道那可惡的牛奶公司在背後搞甚麼鬼。
我想請問,你們的供貨商,有向你們要即日找數嗎?你們有沒有點算過,在你們的店舖內,每天存貨的總值是多少?無錯,說人家是吸血鬼,真的沒有難道。最難,還是創業。我對各位創業精英,表示萬二分同情,不過,我只想說,如果你做的生意,和別人要一模一樣,為甚麼你們不乾脆將這筆錢用來買股票,簡簡單單,乾手淨腳?
說到底,做生意要成功,就不可以依賴。這一點,工黨的偉大領袖不會明白,所以,與其說要立法監管特許經營,我覺得,倒不如直截了當,禁止這種勾當算了。反正,在工黨那些偉大的領袖眼中,無商不奸;沒有商人,偉大的政客主持大局,萬事佳安。理想的烏托邦,就在不遠處,來吧,就讓我們去禁止這種甚麼特許經營吧!
「不立法,你又有沒有更好的建議?」我嘛,為人保守,至今仍然相信,傳統普通法之下的合約法,足以保障加盟商。做生意就是你情我願,對不對?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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