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報 (2014.12.17, B13, 經管智慧)
上周一則不太顯眼的新聞,是關於本年全球富豪慈善排行榜的報道,「股神」畢非德豪捐21億美元蟬聯冠軍;香港代表則有恒隆地產(00101)大股東家族的陳啟宗和陳樂宗兩兄弟位列三、四名。根據報道,他們透過晨興基金會共捐了3.5億美元予哈佛大學公共衞生學院而入圍。
本來,富豪捐錢,只要是出於自願,把私人的財產捐出,而非在政府或任何機構強權恐嚇下作出捐獻,在現代文明社會都是值得讚揚的。但報道煞有介事,突然把焦點放到香港主要地產發展商的捐款,並有如此論述:「…… 長和系市值過萬億港元,慈善捐款4220萬蚊,比例十萬分之四,真係多謝晒。香港其他大孖沙嘅上市公司,閒閒哋一年捐幾千萬乃至幾億出嚟做慈善,免稅之餘又可以幫到有需要嘅人。新地(00016)算係最闊綽,最近捐款按年增加一倍有多……」
這樣,問題就來了,個人捐款,多多益善,少少無拘。首先,社會上有一些青年(我已很少用廢青一詞,因發現大多人對號入座),認為全世界──包括他們的父母─都欠了他們,遑論地產霸權,所以他們看富人捐款,猶如買贖罪券,是應份的。我先不說,這一類青年,究竟他們對社會貢獻了多少,受納稅人恩惠幾十萬供書教學後,有沒有做過一份正正經經的工作,有沒有能力交過一分錢的稅。也許,他們認為去「鳩嗚」,就是為香港人爭取了未來。有些話更令我嘆為觀止的,例如:「時間在年輕人的一邊,香港遲早都是由我們作主,所以香港的未來應該由年輕人決定。」我不知這樣的說話,跟一個富二代對阿爸說「你一定早死過我,為何不把你的身家早早給我,讓我為家族的未來做決定」有什麼分別。總之,這一類說話我之前聽了許多,聽到一肚氣,不吐不快。我只想在本欄為自己聲明,各位大哥,你為自己爭取什麼,是你自己的事,不要說你為我爭取什麼,你的理想天堂應該是我的地獄,多謝,心領了,我不覺得你們有道德光環。
大筆捐款不如多派息
扯遠了,說回捐款,對比私人捐款,還有一點意義,但上市公司捐款?還要愈多愈好?小股東同意了嗎?有一次,我發現手持股票的董事局,為小股東作了決定,把一筆為數不少的錢捐給某某機構,還覺得是德政,大肆宣揚。我立刻寫電郵給他們的董事局主席,希望他解釋為何不給小股東多派一點息,而是越俎代庖,慷他人之慨,管理層就做善長人翁,剪綵拍照,這是否道德?何不鼓勵小股東自己捐款,而越俎代庖?他竟然出來跟我食了一頓飯(沒有花股東的錢),解釋捐款的理據。最後連他自己都說,不能給我一個完美的答案。
我認為,捐錢做好人,是值得讚揚的,不過請用自己的錢,上市公司鬥捐錢多,絕不應鼓勵;同一道理,搞什麼企業社會責任,都不過是管理層慷小股東之慨,自己攞彩,股東付鈔。長和系去年捐了的錢,為市值十萬分之四,雖非完美,但總算克制,對小股東算是負責。我強烈建議長和系,既然主席李嘉誠透過其私人基金,過去兩年,單是每年的捐款已經超過10億港元,將來何不把那幾千萬元的公司捐款,也撥到由基金捐出?這安排不是對小股東更好嗎?
說開上市公司捐款不應鬥多,有一個概念,更是搵納稅人笨,就是社會企業,我的理解,它基本上是拿納稅人的錢補貼資本家做生意,這樣的搵笨概念,早前竟然得到財爺大讚,又是令我嘆為觀止,不過因字數所限,有機會再談。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info@lionrockinstitute.org
王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