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公屋調遷制度 鄰里糾紛可避免
信報/2019-02-23/吳健華 (獅子山學會項目主任)
《改善公屋調遷制度 鄰里糾紛可避免》
一場發生在房協出租單位的縱火慘劇,燒毀了兩個家庭和奪走四條寶貴生命,在仍為不幸者哀痛的同時,更讓獅子山學會認為在公營房屋僵化的制度下,如官方早已實行本會提出的「公屋單位自願交換計劃」,也許觀龍樓慘劇的死者們仍可和家人一起迎接新年的來臨,否則,公營房屋因鄰里糾紛而發生的慘劇,恐怕會繼續發生。
從觀龍樓縱火案汲取教訓
但凡曾經從事過和屋苑管理有關工作的朋友都知道,鄰里間的投訴可說是無日無之,且個案內容層出不窮,甚至有些更涉及個人的愛惡,例如有人不喜歡鄰居在大門頂或窗台邊放置和信仰有關的飾物、不喜歡鄰居不太清潔等等,至於噪音滋擾,更是因人而異,有人喜歡熱鬧,有人追求清靜,負責管理的職員根本沒辦法作所謂的「適當處理」。而許多時候,這類鄰里糾紛剛開始也只限於要求管理人員出面干預的層次。
然而,又因為基於個人自由和難有證明是觸及租務條例或任何法例,因此管理人員往往亦只能充當和事老對雙方作出勸喻,就算房委會的公屋有扣分制,也很難隨便動不動就扣分來懲罰任何一方,即使有人為此而報案,警方亦只能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又或只登記一下留下記錄便離開。
當投訴者認為事情解決不了時,往往會心有不甘,變本加厲地不停投訴,而被投訴者則因此備受困擾,於是慢慢演變成互相憎恨和仇視,甚至惡言相向進而大打出手。
在西環觀龍樓縱火案的死因研訊中,裁判官建議房協檢討調遷政策,在我看來,那名裁判官的判詞正是恰恰地向廣大市民指出了公營房屋制度的僵化。可是,正如已故美國總統列根曾說:「政府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政府本身才是問題所在。」
房協可藉此增加財政收入
如果能夠認清這一點,便會知道在官方諸多的管制下(官方美名是「公平」),公營房屋想調遷真的和過五關斬六將沒什麼分別,並非單純地說受到鄰居滋擾便可以,更不是由管理人員決定,在我從前所接觸的個案中,許多即使獲得醫管局醫生或社工的推薦,也未必能夠得到調遷,就算成功,也需等候很長的時間。
再者,由於調遷的地區是由官方所決定,往往未能配合獲調遷一方的家庭成員的需要,例如工作或上學地點,於是該家庭最後也只得打消調遷的念頭,結果結怨的雙方仍要朝見口晚見面,仇恨便愈結愈深。
香港的公營房屋因為缺乏彈性,不但嚴重浪費社會資源,更令許多家庭陷入家庭隨時被拆散的危機中,房協在對西環觀龍樓慘劇的回應中亦不敢隨便說會改善調遷制度,以免公營房屋的租戶可以隨便申請調遷,反之亦可看到公營房屋租戶失去了選擇合適地區居住的自由,試想如果西環觀龍樓的肇事家庭能夠在短時間內和別的公屋住戶對調單位,慘劇可能便不會發生。
獅子山學會過去曾提出「居屋免補地價可租出計劃」,房協後來也有推出,雖然所推出的方案有點不倫不類,令計劃不受歡迎,但畢竟是為改變香港資助房屋僵化制度行出了一大步,而藉着觀龍樓慘劇,獅子山學會認為房協也可參考本會於兩年前提出的「自願公屋單位交換計劃」,讓住戶可以因應自己的情況和需要隨意遷到想住地方,一來可以盡快分開已產生矛盾的住戶,二來管理人員亦不需浪費太多時間去處理雞毛蒜皮投訴而忽略屋苑管理,同時又可增加房協的財政收入,實在是一舉數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