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自由之母是什麼?

信報/2019-06-08/白仲祺(獅子山學會營運總監)

最近看一個石永泰對倪匡的訪問,倪先生說到每次有人對他說「一國兩制」被破壞,他都會一笑置之,認為問他的人都很天真,因為他從來都不相信「一國兩制」。之後他被問到香港有哪種優勢被破壞,他說是自由,特別是說話不受限制的自由。倪先生認為,言論自由是一切自由之母。

不只在香港,無論落後國家還是西方先進國家,很多地方的言論自由都不斷被嚴重攻擊、破壞。英國最近有人只是簡單教了自己小狗做了一些動作,拍片放上網,最後竟然被告並入罪。任何喜愛自由的人,的確要捍衞我們享受的言論自由。

不過,言論自由真的是所有自由之母嗎?關於這個討論,我們祖國很多偉大領導者,為我們帶來很多啟示。我國先進科技領導者華為的創辦人任正非先生,面對美帝無理制裁,理性的說出有智慧的說話。他說愛華為不代表自己不能用蘋果iPhone、MacBook。

中國國際電視台的主播劉欣,最近代表國家與美國Fox電視台的主播進行辯論,後來她被懷疑老公和仔女全部有外國國籍,被質疑是否有資格說愛國。她說,愛國和國籍無關,留在中國的也不一定愛國。

好多人看過我的文章,以為我是曲線取笑這些同胞,認為他們其實不愛國,但這完全誤解了我的意思。我其實只是對於關於深層次自由的討論有興趣,而其他的,也只是花邊新聞。

走路權才是最基本
言論自由,不是你能否隨便說什麼,而是你會否因為說了什麼,而受到懲罰,例如罰款或監禁。言論自由與愛國言論的關係,就是究竟這些言論是自己由心而發,定還是如果不說或者說錯了一些事,就會因此受罰。

如果我是劉欣,我就會以一個更高層次的方法來開導懷疑她的網民。至於層次有幾高,我會說是與華為任總一樣那麼高。

劉欣是否愛國,當然與她的國籍無關。可是,問題是很多網民誤解以為有外國國籍就代表一定不能愛國。

這當然不合理的。孟晚舟夠用iPhone,難道她不愛華為?任總說愛華為才要用iPhone,到最尾,愛代表能夠選擇。在無得揀的情況下,有什麼愛不愛?

我討論的要點,不是什麼代表愛國,而是自由之母是什麼。如果我是劉欣,我就會說:你今天懷疑我是否有外國護照,證明我的確有擁有外國護照的自由。的確,能用腳投票的自由,才是最基本,是所有自由之母。照我所知,北韓都有選舉,當選人通常獲得100%票數。但有否人會問北韓新聞台的主播是否有外國護照?用腳投票,是真正獨裁國家第一沒有的自由。

好像委內瑞拉,國民挨餓到連動物園的動物都要拿來充飢,他們尚且都能步行到鄰近國家哥倫比亞去買餸,賣完行回自己國家。我們祖國國民,雖然要經過多重難關,起碼到今天都能到外國旅遊、讀書,甚至移民,都尚未犯法。

看到fb friend史兄的文章,看他提起曾俊華當年參選特首時眾籌廣告嘅對白:「你仲信唔信5年後 你唔後悔留喺香港?」說這句的曾俊華,都知道能夠走路才是最後的自由,即是所有自由之母。曾俊華肯定明白我今天想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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