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字當頭:電費慘劇一件奸一隻茅
蘋果日報 (利字當頭 B12, 2011.12.19)
先旨聲明,我明白大家都想電費便宜一點。
但事實擺在眼前,香港在2008年,派了一個叫做邱騰華的天才去跟兩電續簽利潤管制協議。當時,環保史太林邱騰華說,新的利潤管制協議又可以減電費,又可以減排,又可以呢樣,又可以樣。嘿,結果呢?唉,難道社會主義信徒都是經濟盲,竟然在2008年都看不到通脹?又或者,邱騰華根本不蠢,只不過他為了減排,明益兩電?
邱騰華抵鬧,不過曾蔭權更無恥。堂堂一個特首,竟然在facebook上叫網民發起去反對加電費?曾蔭權,你究竟知不知道甚麼叫尊重合約精神?你買了一間筍盤,未成交就已經賬面賺三成,這樣的情況下,你準時到律師樓簽字,那不是尊重合約精神。那個明知蝕底仍然咬實牙關完成交易的人,才是真正的尊重合約精神。
曾蔭權,你輸打贏要,更發動香港人跟你一起輸打贏要,以後這個地方,還用講合約精神嗎?
還有,邱騰華又好,曾蔭權又好,那些政客也好,整天都講電力公司在有賺錢的時候應該體恤市民,乜乜物物。
用同樣邏輯,特區政府又是否應該在有盈餘的情況下,免收薪俸稅?人家有企業社會責任,難道特區政府就沒有政治的道德責任嗎?
我也想電費平一點,但手段也要正確吧。曾蔭權可以做21世紀列寧,將兩電充公,要兩電的股東為港奉獻,否則打成階級敵人。不過,我們真的願意香港變成這樣嗎?
說到底,「開放電力市場」這6個字,為甚麼沒有人認真研究?
利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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