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心消費難救社會企業
am730 (C觀點A06, 2012.12.12)
鳴謝施永青先生給予轉載
昨文指出,社會企業的生存空間很小。原因是凡值得經營的生意,商界都不會放過,剩下來的,都可能因服務對象的負擔能力不足,而不能靠自負盈虧的方法持續發展。此外,社會企業必須在善待員工、公平貿易與環境保護上負起更多的社會責任,令經營成本往往比普通企業高。再者,現時社會企業的搞手多為社工出身,他們缺乏企業管理經驗,要靠他們帶領社會企業度過夭折率極高的企業始創期,成功機會實在不多。因此,我不贊成拿公帑去支持社會企業。公帑應直接援助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而非浪費在一些虛有其表的社會企業上。要做這類實驗,讓私人資金自己去冒風險算了。
當然,已經辦起來的社會企業,是不願意不經掙扎就退出歷史舞台的。最近他們想出一種方法,就是鼓勵良心消費。我也認識一些這項運動的推動者,他們本來希望我能寫些文章,去推動市民改變一下消費習慣,把選擇時加入一些良心上的考慮。
我初聽時,亦覺得這項運動值得支持,但想深一層,卻不認為社企可以憑這種方法生存下去。我是一個實話實說的人,我不會為了捧朋友場,而去寫一些自己也不認同的東西。
所謂良心消費,就是鼓勵消費者幫襯社會企業,以支持社會企業的成長。消費者可以透過自己的有意識的選擇,達到以下的效果:(i)為弱勢社群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ii)促進公平貿易為基層生產者帶來更合理的待遇,得以過更有尊嚴的生活;支持本地小店可以在日益惡劣的市場環境下生存下來,令社會文化可以更多元化。
這樣的行為當然值得鼓勵,然而,社會企業的原意,是希望讓一些福利性質的服務,也可以透過企業化的經營而持續下去。但企業化的經營靠甚麼呢?靠的是食準市場空間,合理分配資源,成功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並藉着員工的協作與創意,為顧客提供不一樣的消費體驗。一般的企業都不會把自己的生存,寄託在消費者的良心支持上。一般企業都很明白,如果自己的產品與服務不是比行家優勝,自己的價格不是比行家吸引,自己是不配在市場立足的。有這種心態,企業才會不斷創新,不斷提升營運效益。
社會企業亦應該有這種心態,才能提升自己的生存能力,逐步佔領市場更多的空間。如果單靠消費者的良心選擇,實質上承認自己的產品與服務都未到家。否則,憑消費者的自然選擇已經可以勝出了。
社會上的消費者大部分都是普通人,要他們在消費時刻意作良心選擇並不容易。況且現時市場上的社企並不多,並非總有一間在左近。要消費者舟車勞頓去「眾裏尋他千百度」,並不實際。所以主辦機構也不敢要求消費者長期這樣做,只敢推良心消費「月」,但一個月之後,社企可以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