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止工作吧!
壹週刊 (壹擋專政 A006, 2013.01.10)
「立法禁止工作吧!」很偏激嗎?不。在我們身邊那些工會的首領,每天都在要求立法禁止工作。「這是以偏概全!我們不是反對工作。不過,工作也不可以過多,所以我們只是要求有工時上限。再講,有些工作報酬太低,我們覺得,打工仔與其賺得那麼少,倒不如不要做這樣的工作。」工會首領,這些是你們心底話,沒有錯吧?
先講工時上限吧。工會首領雖然口口聲聲說是要為打工仔謀求一個平衡,實際工時上限也不是真正的上限,只不過是超過法定工時就要僱主出額外的薪水。很理想吧。無錯,打工仔當然都想賺多點,要全香港的僱主都超時補水,的確很理想。不過,要是工作真的要過時,難道僱主不會用標準工資去請另一個人來做嗎?「這樣也不錯。至少多請點人工作。」不過,要是大家都賺少一點,將工作分攤,又怎樣?「報酬不夠,我們就為工人爭取!」哦,講得還是大義凜然。不過,我已經分不清楚,究竟是工會首領人為地要構造勞資敵我矛盾;一手釀成問題,另一邊廂就扮演義士,去解決問題。工會首領究竟怎樣看待工作的意義?「工作就是為了賺錢,這樣的道理,你們這些市場原教旨主義者,難道連這樣簡單的道理都不明白?」不。工作要有報酬,這是我們堅持的。報酬不夠,不要做,這是我堅持的。不過,一樣米養百樣人,我只能說,每個人都要有自知之明。多少才算夠,又怎能一刀切?再講,能做多少,想做多少,又豈能靠工會首領說過算數?
「你知道嗎?打工仔不是每個都有討價還價的能力和空間。要是不立法,好多打工仔就會被剝削了。」哦,原來是這樣。不過,就是出於善良動機保障弱勢打工仔,最終卻可以事與願違。常識告訴我們,立法令到請人工作的成本增加,但是生意還是要做下去。黎老闆智英教落,做生意,就是不斷地去解決問題。大財團,有財力,就用資本去解決問題。保安員成本太貴?不打緊,加裝多點閉路電視。洗碗清潔太貴?沒有問題,國際連鎖式快餐業,早就改用了大量生產的用完即棄的餐具,也有客戶自理的文化。單幢式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可以像人家大型物業管理公司那樣做嗎?或者半山那些單幢真豪宅吧。香港的茶餐廳可以學人家國際連鎖式快餐嗎?對不起,事實是香港的飲食業也愈來愈集團化。工會不是最討厭大財團嗎?偏偏工會做的一切,就是令大財團更有優勢。他們不明白,環境愈多限制,障礙愈大,強者就愈強。同樣道理,對打工仔而言,僱用的限制愈多,找工作愈難,淘汰後,剩下來的,偏偏就是本來就不用什麼保護的那些。究竟工會要求的保護,最終又有什麼意義?工會,銅板的另一面,就是各種福利的訴求。說到底,既然工作是剝削,倒不如普羅大眾都去領取福利。不過,最終又由誰去負擔各樣開支?資本家嗎?對,工會就是只會看到對立,卻永遠都見不到共生互利。
李兆富
時事財經評論員,自由市場智庫獅子山學會創會成員。作者網誌 – http://hkliberty.wordpr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