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首選屏風樓
信報 (經管智慧 B15, 2013.01.09)
對於屏風樓,社會大眾總是有一種迷思:屏風樓就是不環保的。日子有功,環保團體把這套觀念植根在市民的腦海中,揮之不去。他們認為,屏風樓會阻礙區內空氣流通,造成熱島效應云云。說得多,不止市民大眾相信,就連政府官員都相信這一套,在規劃時都要加入若干守則,就為防止再建屏風樓。
雖然我一直都不明白為何屏風樓會破壞環境,不過我知道要是香港沒有屏風樓,對環境的破壞會何其大。
用盡地積比多建單位
跟環保分子不同,我對環保的定義很簡單,就是「物盡其用」。物盡其用,最顯淺的例子,就是「有衣食」。相信各位小時候,都一定被母親教訓過「唔好無衣食」。面前有一碗飯,就一定要吃光,這是你和我都做過的環保之舉。
不過有人對「物盡其用」的「盡」字很敏感。他們好像被漫畫洗了腦,認定「凡事太盡,緣分定必早盡」,所以所有做到盡的事都是不好的,如「賺到盡」、「用到盡」等等。而屏風樓,因為是「萬惡的地產霸權用盡地積比率賺到盡」,犯了「賺盡」和「用盡」兩條原罪,所以萬劫不復。
但想深一層,用盡地積比率,建最多的單位給市民,又何問題之有?
本來只需一棟樓宇就可解決的住屋問題,為了不要「起到盡」,而建了兩棟樓宇,這才是真正的浪費吧。這就跟小孩子狡辯,說要製造更多廚餘作肥料,所以把飯菜吃剩一樣無理。
撇開做到盡的問題不談,屏風樓的確為保護環境貢獻不少。
香港的人口持續上升,對房屋的需求只會愈來愈多。人,總是要找地方住。香港雖然不乏土地,如香港有六成的土地都是郊野公園用地,不過自上次政府要求把堆填區擴建至郊野公園,最後連「好打得」的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都要投降後,再沒有人敢打郊野公園的主意了。《保護海港條例》又於回歸前通過,大規模的填海工程難以上馬。既不能移山,又不能填海,增加土地供應的兩大法門都沒有了。
向高空發展減少浪費
既然沒有足夠的土地作住宅用途,就只好向高空發展。屏風樓就是用盡地積比率,把樓宇建得盡可能高,提供最多的住宅空間,這樣使用土地,才是最有效率的方法。要是沒有屏風樓,哪來這麼多地方讓人居住?只有這樣,才可騰出更多土地作其他用途。不興建屏風樓的代價,就是要填海,或者要把鄉郊用地改建為住宅。以上兩者對生態的破壞,都肯定比屏風樓大得多。
追源溯本,環保其實只是「別浪費」而已。不過有人在文憑量化寬鬆的年代,多讀兩年書,半吊子的他們學懂了數個學術名詞,就自稱環保分子,卻忘記了環保的根本。他們以為自已追求的是更高層次的環保,殊不知卻忽略了基本。
其實別浪費只是普通常識,為何他們要弄得那麼複雜?
作者為獅子山學會助理研究員
羅繼堯
info@lionrockinstitute.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