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演員的道德修為
爽報 (港聞 V19, 2013.08.26)
《聖經》裏頭,耶穌這樣說:「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
政治演員,一直對官員窮追猛打,要人家白過白紙,按道理說,他們收受了利益,也不可以單憑捐錢了事。捐錢,不等於洗脫罪名。政治演員這樣想,因為他們由衷相信,錢是萬惡,所以將作惡的錢捐了出去,自己就回復清白之身,簡單、快趣。將捐錢當贖罪,政治演員扭曲了慈善的意義,詆毀了其他做善事的人。
誘惑大 理由夠 或會低頭
對不起,搞錯了。錢,並沒有善惡之分,人才有善惡之分。沒有人,就沒有利益。要是航空公司請我去免費旅行,那不會是醜聞,是奇聞,因為我沒有權力的瓜葛。
政治演員也沒有甚麼實權,免費旅行也不是甚麼很大的利益;有多少斤両,就有怎樣的待遇。
事件可以成為新聞焦點,原因不是利益瓜葛,而是一班人在道德高地上出了醜。認了吧!貪小便宜,只不過是人的天性。
當然,也有政治演員抵擋得了誘惑,但是當誘惑夠大,又或找到了一個理由,利益還是可以叫人低頭。
To err is human,人誰無過,對不對?To forgive, divine。宗教上,罪人要得到寬恕之前,先要承認自己的過錯。以為可以靠捐錢贖罪,政治演員第一步已經走錯了路。
人世間的寬恕,目的是要重新贏得別人的信任;過程也是從認錯開始,並誠心地接受一切責任。
何謂接受一切責任?道德第一戒條,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作為政治人物,失信於民眾,要以甚麼行動來接受責任呢?他們一直以來所宣揚的,就是「下台」。
下了台,再當選,要是選民再次投以信任一票,那才是公道地重新做人。否則,政治演員以帶罪之身,又怎樣要求官員白過白紙?又或者,我們都應現實一點,明白人就是人,權力是會腐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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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