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奇則
爽報 (港聞 V27, 2013.09.25)
我是從有線電視財經資訊組的節目《樓盤傳真》第一次聽到「香港奇則」的說法:實用面積極細,而且佈局極不合理的住宅單位。這個稱呼太過入腦,之後每次見到香港建築師的傑作,就會不自覺地想起「奇則」這兩個字。
市建局出品囍滙,一層十五戶,沒有廚房,豪宅價劏房生活,應該也可以入選年度香港奇則。傳媒的講法,是市建局要賺到盡,所以才起這種黑心樓。別忘了,囍滙原址,是社會棟樑保育第一波的囍帖街。原址的原罪,令這個奇則罪加一等。
站在簡單的消費者原則,對應所有的香港奇則,就只有四個字:「不喜勿買。」真的,錢在自己的袋口,不會咬人,也不會有人用槍口指着你的太陽穴,要你去買這些奇則樓盤。要是你很討厭大陸人,這是一個Sweet Revenge,對嗎?
「那些地可是香港人的地!不去善用豈不是對不起香港人?」這個問題很好。各位社會棟樑,我想問問究竟是甚麼向政府施壓,要發展局在規劃時做多點細單位?難道這也是奸商為了賺到盡的陰謀?
賺到盡,誰不想?但是為甚麼要起奇則才能賺到盡?
滿足建築署官僚要求
單位越細,就越不實用,奇則出現的機會也越高。如果發展商想怎樣去起都可以的話,我可以擔保,有許多不必要的東西,發展商為了減省成本,一定不會做。不過,香港的住宅建築,受建築條例嚴格規限;與其說發展商設計樓盤,倒不如說發展商根據政府的規定,像公開考試般以標準答案去滿足建築署官僚的要求。香港的樓宇,每個年代都有某種特色,窗台、那些完全沒有用的曬衣位置等,社會棟樑就有沒有想過,若然為了賺取盡,又為何要轉款?那又不是甚麼潮流產品。
發展商和建築師對樓宇的內涵沒有話事權,賣樓便惟有靠浮誇的表面功夫。這個現象討厭嗎?討厭極了。不過如你問社會棟樑這個市場有甚麼問題,他們仍然會說:「發展商貪得無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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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