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 (2014.08.21, A02, 獅子山下)
香港的土地政策和樓價最引人注意。畢竟香港的地彌足珍貴,所有發展都必須先找到地皮,才可再作相關發展。而樓價就是最受市民關注的事宜。
最近筆者就見到有關報道,說樓價愈來愈高,市民愈來愈難負擔。調查引用2002年的數據,指以該年樓價及當時的家庭入息中位數而言,市民只需工作4.68年即可在市區,買一個400呎的單位;但到了2014年,因樓價飛升,在2014年市民需工作14.19年,才可以買到相同的樓盤。筆者並非想針對這個調查的真確性,又或者是取樣不準等問題。我只是對他們解釋數據的方法有疑問。
大家如果記得,2002至2003年間,本港整個經濟體正是嚴冬期。莫講話樓市,當時連有沒有工作餬口,都是問題。當時有餘錢,當然四處都是價廉物美的單位,因為當時仍然在負資產的餘波中,不少人把他們的單位割價求售。君不見現時尚未上車的人慨嘆:「早知就03年買咗樓,而家就唔使煩!」是的,有早知,就冇窮人。
筆者想講的重點,就是當時經濟及樓市低迷,樓價當然低廉。當時雖然沒有最低工資,但相同的職位,薪酬跟現在肯定不會相差五成。所以當時有工做的,當然容易買樓。但這個調查卻用這個特別低迷的年頭作基準年,曲線襯托出現時樓價的高昂,未免有失公允。我明白,所有調查都有其背後的目的,都有自己的信息想帶出。但既然花了這麼多人力物力做調查,取的基準年可否取一個不會被人口實的年份,如2005或2006年?還是他們認為跟2005年相比,2014年的樓價還不算高得令人震驚?
要取信於人,套句老話:都是要「說之以情,動之以理」。動之以理,當然是指提供確切的數據,使人信服。但如果本身這堆數字有問題,只會令人情感上認為你弄虛作假,更難使人信服。做調查背後都有目的,這是衆所周知的事。不過既然是收錢辦事,何妨把事情做得更好,更易令人信服。
不過想深一層,樓價上升,其實有何問題?市民最需要的,不是一層樓,而是一個住的地方,不是住在公營房屋的市民始終需找地方住。唯一辦法就是租樓。但政府的辣招人為地推高租金,令市民負擔更重,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吧。 獅子山學會助理政策研究員羅繼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