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街賣雞蛋仔一定要拉!
am730 (大明燈 M40, 2011.4.13)
睇到條題,大家是否想知孫柏文諗緊乜。
係,年老的吳伯,唔想綜援,堅決自力更生,繼續想賣雞蛋仔維持生計,呢個諗法非常正確。不過,就真係睇你邊度製造同賣。如果係霸佔行人路,就一定要拉。
呢個道理,小學生都識,不過今次令全城驚喜地方,係因為阿伯佢連爐都未開,雞蛋仔都未整,食環署已經拉人。真係做納稅人都一定係驚喜!
我血汗錢,居然請到能睇穿他人思想、有未卜先知能力人做公務員!最衰係呢特異功能,會因為人去大學讀法律之後冇。因為未製造雞蛋仔前,食環署就拉,對特異功能無知法官們就會放人。推個爐出街,犯法呀?
不過,如果你係撻著個爐,就唔同計法啦。多唔好講,撞正辣親小朋友,呢個阿伯即時由公民抗命對付地產霸權英雄,變成為錢可以辣傷小朋友都要賺到盡無良商人啦。到時候,涂謹申式抽水議員,就會問點解政府執法不力,罔顧市民安全!同時又會要求政府立法,加強刑罰!
不過再講因為街賣熟食,冇錢租地方做生意,砌木頭車擺街,搵啖飯食,可以理解。
但是,出錢出力租舖的生意人,咁咪好無辜?多唔好講,同一個地方,一個80後同吳伯都有興趣賣雞蛋仔,如果政府網開一面,俾吳伯賣,咁個80後唔到個位賣,咪對個80後好唔公平?如果以先到先得方式,因為吳伯呢位第二代香港人霸個位先,咪又再一次證明特區政府有系統地要第四代香港人死?
再講,如果個80後同吳伯要爭同一地點開檔,係邊個爭贏?唔該大家俾個答案我。
唔通個80後要同吳伯隻揪決定?咁吳伯又可唔可以將隻揪呢個工序,外判俾住佢樓下個專營地下秩序蠱惑仔?吳伯仲會保證每小時俾足28元最低工資,雖然食飯時間唔知點計。
當產權冇政府劃清同保護的時候,地下勢力就會幫手。你班坐屋企,涼冷氣,上上網又話搞「雞蛋仔革命」傻仔們明唔明呀?政府要企硬呀。
想潛水,但最終要交代高盛「烏輪」事件的港交所(388)行政總裁李小加,揀在金利豐酒會上露面,仲講到明會講高盛事件。結果係,李小加話:「保證投資者唔會有損失,會收回投資本金。」
我一聽,就即刻爆粗問,有冇搞錯呀?買輪投資者,應該唔係雷曼兄弟迷債苦主呀。佢唔係輸打贏要呀。
佢只係要高盛履行合約呀。都係句,唔香港大,又要too big tofail美資行出來,法治?口齒?佢唔明就係唔明。